“检察蓝”+“志愿红” 共同守护大邑的绿水青山
9月22日,大邑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益路蓉行”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增殖放流活动及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跟进调查工作,就整改效果听取志愿者意见、建议。
据悉,2022年4月有人在大邑县天然水域斜江河违法捕捞渔获物。得知该线索后,大邑检察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违法捕捞行为人依法查处。经释法说理,违法捕捞行为人表示自愿购买鱼苗数千余尾,用于增殖放流,对天然水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同年4月,位于大邑县悦来镇花溪谷社区5组一株树龄300年的二级古树银杏树被火烧伤。大邑检察院依托大邑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了解到该线索后,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行政案件卷宗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向县规自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县规自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被毁古树开展修复保护工作。
志愿者李林认为,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县规自局已积极整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已得到有效保护,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让群众充分认识到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严肃性。
下一步,大邑县检察院将继续与公益诉讼志愿者做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共同守护好大邑县的绿水青山。
(赵映霞 四川法治报记者 郝飞)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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