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7-2021年)发布
从负债百亿到年入百亿 达州最大工业企业涅盘重生
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名单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公司非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件
●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5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件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5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德阳西部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四川蓝天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成都力轩新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从负债百亿元到年收入百亿元,在实质合并重整下,达钢集团实现了涅盘重生;从破产清算到破茧重生,在破产简易程序下,蓝天之星环保公司千万破产财产变现仅用了3个月。9月22日,省高院发布了四川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7-2021年),上述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公司破产重整案、四川蓝天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在列,本报今日选取其中4例予以报道。
经梳理,此次发布的十大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中,包括重整案例7例(含执行转破产重整案例1例)、清算案例2例(含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例1例)、和解案例1例,体现了全省法院在案件审判思路上,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总体要求的落实,特别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导致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有助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从破产边缘到涅盘重生,达钢集团的转变来之不易,这背后最有力的推手莫过于法院的破产审判: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对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助力企业集团“起死回生”。
基本案情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川东北唯一的大型钢铁企业、达州市最大的工业企业,现有在职员工5200余人。
近年来,受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及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债务结构不合理等内外部因素影响,达钢集团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企业偿债压力巨大。同时,由于环保整治问题,达钢集团整体搬迁工作迫在眉睫,进一步增加公司资金压力和财务困境。2019年6月27日,经债权人成都川西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达州中院裁定对达钢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经债权申报审查和资产评估,达钢集团负债合计141.03亿元,资产清算评估值36.08亿元。为提高重整效率,加快重整速度,达州中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将24家关联企业纳入达钢集团实质合并重整。重整期间,为保持达钢集团的生产经营和商业信誉,达钢集团一方面全力维持生产经营,一方面落实环保改革。
2019年,达钢集团销售收入达140亿元,上交税金4.35亿元,5200余名员工全部在岗,排放指标全部达标。在战略投资人引进中,达州中院依靠府院联动机制引进投资人。采用“现金+债转股”相结合的债务清偿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5月25日,达州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合并重整程序。
重整后的达钢集团建成了川渝地区重要的现代钢铁产业基地,综合竞争力上稳居西南地区领先地位,成为达州市“冲刺4000亿”“建设双300”,加快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战略支撑项目。
典型意义
达钢集团重整案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地区金融秩序稳定和金融生态环境安全的责任担当和职能作用。
案件审理中,达州中院树立“案前风险评估,案中稳定经营,案后价值重生”的破产重整审判新理念,大力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完善应急维稳风险防控体系,杜绝了群体性事件发生;协调政府在税收、土地、融资等多方面的政策扶持,为投资者的最终引入和重整计划的顺利通过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了破产重整程序平稳、高效推进。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用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切实保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通过“现金+债转股”的偿债方式,妥善化解了集团巨额债务危机,实现了公司、职工、债权人、战略投资人利益共赢,既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为法院审理破产重整案件提供了有益探索。
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这是迄今为止,国内规模最大的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申报债权金额近300亿元。资阳中院在审理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时,通过将大调解思维运用至破产案件,搁置争议、追求共赢,最终实现高效和解。
基本案情
成安渝高速公路作为G50沪渝高速的联络线之一,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安渝公司)系成安渝高速公路的原特许经营权单位,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注册资本8.35亿元。
2016年1月19日,政府收回了成安渝公司对成安渝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权。自此,成安渝公司与政府、施工单位、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以及成安渝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集中爆发,引发大量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历时多年仍无法有效化解,并有激化升级的风险。
2021年1月20日,资阳中院立案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支行对成安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年2月24日,资阳中院裁定受理成安渝公司破产清算。经破产审查,成安渝公司资产体量高达166亿元,资产负债规模巨大,申报债权金额近300亿元。且因建设工程和金融债权占比极高,普通债权人与建设工程债权人、金融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尖锐。
资阳中院指导管理人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分批次组织建设工程债权人、金融机构、普通债权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协调各利益相关方。运用“以时间换空间”“求得最大公约数”等思路和措施,使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同意放弃程序性期限利益,有效避免了因破产程序久拖不决导致债权人时效利益严重受损、资金占用损失持续扩大的风险,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由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0%大幅提高至和解状态下的不低于50.28%,各类债权回收率及回收周期均实现极大优化。
2021年12月8日,资阳中院裁定该案转入和解程序。12月24日,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资阳中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截至今年6月1日,该案应支付的总清偿额95.25亿余元,已基本按和解方案清偿到位。
典型意义
成安渝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系迄今为止国内标的最大的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亦系全国首例高速公路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巨大的资产体量,巨额的负债规模,高速公路公司破产的复杂性和行业特殊性,逾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利益相关方的尖锐冲突等,均对该案破产审判团队和管理人提出了严峻挑战。
资阳中院摒弃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的传统思维,寻求巨额诉讼未决债权掣肘案件程序推进难题的解决之道,将大调解思维运用至破产清算案件,搁置分歧巨大的法律适用争议,锚定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公约数”以及诉求平衡点,找准谈判突破口,为金融债权人争取清偿时间,为建设工程债权人争取协商结算的可能性,为普通债权人争取了更高的清偿率,该案实现高票、高效和解,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
成安渝公司案件成功和解,并以最小创伤、最低成本、最短时间,实现了各类债权的最大清偿率。该案的成功经验,也为规模企业破产和解案件的办理以及高速公路公司破产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值得借鉴的范本。
自管理人接受指定到和解结案用时仅5个月,成安渝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入选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四川蓝天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僵尸企业”从破产清算到资产变现需要多长时间?自贡市沿滩区法院给出了答案:3个月!3个月后,四川蓝天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环保公司)千万元破产财产变现,继续为市场经济创造新效益。
基本案情
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及自身管理等内外部环境影响,蓝天环保公司深陷债务危机,自2017年生产陷入停滞,成为典型的“僵尸企业”,自贡市沿滩区政府将该企业纳入“闲置低效资产”。
在执行案件中,债权人因无法实现债权,向沿滩区法院申请将蓝天环保公司移送自贡中院进行破产审查。2021年5月17日,自贡中院裁定受理蓝天环保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沿滩区法院审理。
沿滩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自贡中院印发的《关于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操作规程(试行)》,对该案适用简案快审程序,缩短债权申报、对外公告等期限。同时,经征得债权人同意,对债务人执行拍卖流拍的房产土地,以流拍价作为破产财产处置保留价,在宣告破产前即启用网络拍卖方式对破产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处置,大大节约了资产处置成本及时间。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将资产处置与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深度融合,招商部门成功推荐引入了意向购买者。
8月20日,沿滩区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司法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9月2日,蓝天环保公司变现破产资产1364万元完成市场退出,耗时仅3个月。原本闲置低效的土地厂房顺利入驻新企业,生产资料被快速“唤醒盘活”再度创造新的经济效益。
典型意义
沿滩区法院通过快审机制,在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召开、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各环节优化程序、严控流程节点,尤其是为加快破产财产处置,一方面突破传统固有工作模式,在破产宣告前通过网拍对抵押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另一方面拓展破产财产变现途径,将资产处置纳入地方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破产资产处置和购买问题,加快了破产资产的变现速度。
该案的成功审结,为破产资产“变现难”和“变现慢”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走出了一条“简案快审”新路径,是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为深化供给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典范。
德阳西部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德阳西部国际项目全面复工复检,大部分房产已竣工竣收,公司全面“回暖”。而此前,该项目曾全面停工,成了名副其实的“烂尾楼”,14名债权人向德阳市旌阳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据悉,法院坚持依法重整下债权人意思自治,搭建联席会议平台实现多部门协同发力打破了重整瓶颈。
基本案情
德阳西部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国际公司)是一家于2009年12月登记设立的商贸流通与商业地产混合型民营企业。2011年8月,西部国际公司取得德阳市1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项目为德阳西部国际商贸城(以下简称西部国际)。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经营管理缺乏规范、工程发包违规操作、大小股东间矛盾突出等原因,项目于2014年12月全面停工烂尾,大量的生产要素被占用、闲置、浪费,负债总额18.36亿余元,成为典型的“僵尸企业”。
2015年4月至5月期间,先后有14名债权人向德阳市旌阳区法院申请西部国际公司破产(清算、重整)。2015年7月6日,德阳中院裁定受理该案并指定旌阳区法院审理。
经审查,西部国际项目共涉4家金融机构、11家施工总包企业、40家建安、装饰、材料供应等企业、2000户购房户,并涉及商业招商、售后包租等问题。大量在建工程存在造价争议,部分在建工程未批先建,还有未建设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BT建设项目,该案矛盾纠纷积重难返,法律关系非常复杂。
重整期间,法院指导管理人疏通各债权人的诉求表达渠道,保障各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感,化解了西部国际前期停工带来的重大维稳风险。同时,立足商业地产特点,确定了保债权清偿与复建经营并重的重整方案。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大额债权延后清偿、政府土地收储等方式,该案的施工企业、购房户等所有确认债权清偿比例提升至了100%。
2018年5月18日,西部国际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5月24日,旌阳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了西部国际重整程序。西部国际项目全面复工复建,大部分房产已竣工验收,并具备办证条件,西部国际公司全面“回暖”。
典型意义
西部国际公司破产重整案在坚持依法重整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出资人、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的意思自治,集思广益完善重整方案。创新采用破产重整方案路演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表决,使得该案在广泛的社会监督下重整成功。
重整过程中,旌阳区法院高度重视多部门协作,畅通与各类债权人的有效沟通,扎实做好社会维稳风险控制。同时,通过协调出资人增资、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重整投资人保债权清偿、政府收储及资金援助等多种方式,极大提升了重整资金筹措,为全面破解西部国际的复工复建、债权清偿等重整瓶颈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动力,近2000户购房户及40余户施工、建安、材料供应等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该案的重整成功,不仅赋予了西部国际公司重生机会,更为妥善化解房地产企业涉稳风险,重新唤醒“僵尸商业地产公司”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范例。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