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东兴区交调委“三三”制成效显着
打造“三化模式”夯实调解基础。建立规范化专项方案,建立多方会商制度,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交警二大队等相关单位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打造标准化调委会,配齐设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做到“五有”“四落实”“六统一”;建立专业化队伍,由区司法局与交警二大队共同选聘了二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又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调解员担任专职调解员。
开展“三调联动”提升调解效率。区司法局、交警二大队、区法院共同建立了道路交通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实现无缝衔接。适宜人民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由法院、交警队移交或委托交调委调解,尽可能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重点、疑难案件邀请法院和交警队前置参与调解,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调解合力,彰显调解权威。同时,交通事故法庭入驻交警二大队,依当事人申请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保障协议效力。
创新“三方参与”激发调解活力。区司法局与交警二大队、区法院、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东兴区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实施办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及标准的意见》等文件,在全市首次将市保险行业协会纳入人民调解机制,保险公司提前介入,实现快调快赔;交调委与四川谨诚司法鉴定所、医疗护理工作者等三方建立了衔接协调机制,鉴定单位提供伤残等级依据,通过护理工作者掌握护理费市场行情等,为纠纷解决的赔偿、补助标准提供了法律和现实支撑依据,为调解达成协议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今年1-8月,共接待交通事故赔偿等咨询人数共3600多人,受理调解申请408件,成功调解归档的381件,部分待结案,赔偿总金额大约在1600多万元。
(陈志慧)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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