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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说民法典 | 让生活更美好
        www.balaag.com 】 【 2020-09-17 12:35:06 】 【 来源:绵阳涪城法院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通过,宣告我国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届时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将废止。

          

          《乐说民法典》改编自网络古风歌曲《慕夏》,由涪城法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创作而成,将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部分法律热点条款进行简明释义。


          

          乐说民法典

          

          作曲:王中易/高漠伊

          

          作词:王亚

          

          演唱:唐桌婧/杜杰/何庆

          

          民法典出九法失效

          

          从你出生到耋耄

          

          一千二百六十条

          

          听涪法君我慢慢唠

          

          弘扬核心价值观[①]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②]

          

          民事主体合法权

          

          任何人不得侵犯[③]

          

          家庭和谐社会基调

          

          亲子关系断不了

          

          有违公序良俗约定

          

          民法典确定其无效[④]

          

          社会风气要匡正

          

          见义勇为不担责

          

          路见不平你大声嚎[⑤]

          

          职场骚扰法典撑腰[⑥]


        微信截图_20200917112834_副本.png

          

          花前月儿挂柳梢

          

          公子翩翩正年少

          

          佳人袅袅杨柳腰

          

          连理结成入尘嚣

          

          三观五观都重要

          

          柴米油盐不是煎熬

          

          嫦娥应悔偷灵药

          

          碧海青天夜夜心

          

          浓情蜜意你求月老

          

          鸡飞狗跳你细思考

          

          离婚也不能是玩笑

          

          冷静三十日再商讨[⑦]

          

          婚内出轨风险高

          

          谴责赔偿一样不少[⑧]

          

          家里不需要活曹操

          

          平等尊重岁月静好


        微信截图_20200917112845_副本.png

          

          物品高处不可抛

          

          警察追你到海角[⑨]

          

          公子扶苏枉矫诏

          

          早立遗嘱免忉忉[⑩]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以民为本循法而治

          

          是否还有不明了

          

          听涪法君下回聊


        微信截图_20200917112857_副本.png

            

          《乐说民法典》相关法条注释:

          

          ①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②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③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④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⑤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⑥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⑦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⑧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⑨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⑩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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