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甘洛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11月8日,甘洛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县应急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成昆复线甘洛段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在施工现场,检查组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应急预案、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作业风险区进行查看走访,对风险分级管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对安全施工资料等重点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朝宏详细的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以及意义,深入剖析了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就如何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了建议:要加强日常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筑牢安全生产底线。要加强沟通交流合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个人。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大于天的责任意识。
下一步,甘洛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常态化,以“我管”促“都管”共同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黄振兴)
编辑:罗紫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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