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青羊法院各位工作人员对我们老年受骗人的关怀,自从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法院帮我们非常迅速的追回了我们的养老钱,挽回了我们的损失,保护了我们的利益。”9月29日,家住青羊区的七旬老人周婆婆收到了骗走的9万余元,激动不已地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送给了上门送款的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干警。
以帮助拍卖藏品为由 诱骗老年人高价“入会”
2019年6月,周婆婆在去医院看病的途中,遇到某公司工作人员发传单,称可以帮助客户将其收藏的藏品及在该公司购买的藏品在国内外拍卖公司进行高价拍卖,但必须先购买公司近3万元一套的“藏品”,成为会员,才能享受此项服务。
周婆婆想到自己家中有一些字画可以用来拍卖,对方给出的估价也很高,有些心动。加之对方十分热情,平时百般嘘寒问暖,于是周婆婆在近半年时间内陆续花费15万余元购买该公司的“藏品”,成为了“高级会员”,然而帮助拍卖藏品的事却没有了下文。
2020年3月,周婆婆来到该公司,发现人去楼空,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经查,周婆婆并不是唯一的受害人。2018年10月至2020年,宋某等13人通过打电话、发传单的形式谎称可以帮助客户将其收藏的藏品及在该公司购买的藏品在国内外拍卖公司进行高价拍卖,诱骗客户购买“藏品”,受骗人数众多,周婆婆等一众老年人被诱骗购买收藏品,辛苦积攒的养老钱落入了诈骗团伙手中。
青羊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张某某、成某、谢某等1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高价拍卖的事实,诱骗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13名被告人诈骗老年人的财物,酌情从严惩处。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等12人部分或全额退赃,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其他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分别判处主犯宋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从犯张某某、成某、谢某等12人一年八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追赃挽损238万余元 上门退赔受骗老人
9月29日,青羊区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通报会、组织开展上门发放退赔款项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全程参与。
通报会上,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敏通报了青羊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这次集中退赔系列案件是被告人以诱骗受害人收买收藏品的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件,案件审理中,经法院释法被告人主动退赃100余万元。移送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人行、工商、不动产、车管所等多方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拍卖不动产3套,审执共计到位金额238万余元。目前共退赔84人,退赔金额为180余万元,剩余案款58余万元将在受害群众完善相关领款手续后陆续予以发放。
通报会结束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敏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力娜分别带队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行人,前往两位受害的老人家中发放退赔款项,老人们对法院工作十分肯定,送上了“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锦旗。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