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法院联手 建立沱江流域“纽扣法庭”
在资阳中院、眉山中院、内江中院指导下,5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与仁寿县法院、资中县法院联合签署了《资阳法院-内江法院-眉山法院关于建立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三地法院将建立合作机制,打破地域的限制,定期轮流召开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建立稳固的环境司法保护战线,推动区域内环境法治的进一步完善,统一环境司法裁判标准,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此次三地法院依托雁江南津、仁寿富加、资中球溪3个人民法庭创新建立的沱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是进一步打造沱江上游区域法院司法合作的一项意义深远而重大举措。
座谈会上,三个法庭详细介绍了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建立后辖区内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就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工作相关情况、跨区域联动推动情况以及今后如何更好开展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做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南津法庭负责人钟伟表示,今后将坚决提高站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桥头堡”作用,紧密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需求,探索创新建立环境资源溯源治理模式,不断丰富拓展“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内涵与外延,坚决为新时代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最优良的司法服务。
谢夕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余力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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