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
“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同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期盼,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快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要树牢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基层干部身处一线,面临的情况错综复杂,要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法治涵养,当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自觉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时刻做到不逾矩、不越界,让权力在安全线内运行,想问题时,以遵循党纪国法为前提;办事情时,多想想有没有触红线,多看看有没有闯雷区;作决策时,一定要对决策主体是否合适、恰当,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实际、符合规律,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健全等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要优化法治环境,提升便民利企质效
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的作用,以高质量的法治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政务通办,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效和法律服务水平。加大反垄断、反不当竞争、制假售假等领域执法司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恶意竞争、资本无序扩张等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平等市场地位。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及时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以更贴心、优质的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要强化法治宣传,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宣传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提高广大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有效途径。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以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将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末梢”。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机制,推进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普法及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构建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良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全覆盖开展学法考法,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大社会安全体系建设力度,大力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民生领域执法司法措施,扎实做好法律援助,确保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要建强法治队伍,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要把好法治队伍的准入关口,不断提高法治队伍的专业法律技能和专业法律素养。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逐级遴选制度,推进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要畅通法治人才跨部门交流渠道,优化法治队伍区域结构、部门结构、层级结构,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作者系广安市广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