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心系百姓疾苦,彰显司法关爱。近年来,平武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缓解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以实际成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平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出了检察力量。
对涉贫困司法救助案件开启“绿色通道”
为切实提高涉贫司法救助办案效率,及时解决贫困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在做好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四类”重点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在严把救助对象审查关、救助金额确定关的同时,从受理、审核、审批到发放流程,均对涉贫困司法救助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确保涉贫案件快速办理。
转变救助理念变被动为主动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救助理念,在坚持“依法申请救助”与“依职权救助”的“双线并行”基础上,通过实行主动寻找案源、主动摸排筛查、主动调查走访的工作模式,化过去先申请后救助的“被动受理”为“主动排查”,全面拓展司法救助案件来源。
积极向前延伸救助触角,先后对本院受理的多件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交通肇事等易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等刑事案件逐案审查。并通过对家庭、社区、村委、群团组织等开展走访调查的方式,深入了解核实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经济现状,摸清底数和需求,明确下一阶段具体救助举措,做到精准救助。同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做到“上门问案”,即主动对接联系、主动宣讲司法救助政策、主动协助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努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实效。
多元模式推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考虑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特殊性,为使被害人从困境中摆脱出来,平武县检察院坚持综合施策、开展多元救助。2022年,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案件发生后未成年被害人身体状况、心理健康情况、学习及家庭生活等情况,细心开展心理疏导。为其申请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目前该救助资金已发放到位。
对被害人进行救助的同时,对其予以关爱,组织干警定期登门慰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生活和医疗情况,给予孩子爱的关怀,同时,从法律角度对被害人及家属进行法律宣传,使他们知道如何在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保护自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阴霾,阳光面对生活。
(李杨琴 赵银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