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法院:府院联动促执行 7名劳动者拿到工伤赔偿款
1月28日,农历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旺苍县法院成功执行8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帮助7名因工受伤的劳动者拿到了工伤赔偿款。
陈某某等人系旺苍某煤业公司员工,2018年10月因炮眼爆炸,造成陈某某等多人受伤,2019年陈某某等人经广元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评定为伤残等级1级到9级不等。经旺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旺苍法院判决,旺苍某煤业公司应赔付陈某某等人工伤保险待遇240余万元。裁判生效后陈某某等人申请执行,而经法院查控,该煤矿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公司已被关闭,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该煤业公司关闭时有煤矿关闭补偿金,而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般不宜对工企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但考虑到涉及的8案均是工伤赔付类涉民生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主动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对接,于今年春节前争取并发放了第一笔执行款100万余元,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又与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沟通协调,为7名申请执行人争取发放了44万余元执行款,陈某某等7人的剩余案款也将陆续发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据旺苍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以来,该院大力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主动聚焦涉及人员多、涉及利益广的涉民生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安心过好年的目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李娟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郝飞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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