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关注党和国家大事的政治意识,11月16日芦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结合“三新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各社区矫正对象要深入领会,在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并结合社区矫正期间容易违反监督管理的情形进行警示教育,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远离黑恶势力、毒品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重塑人生,争取早日解矫回归社会。
通过集中学习,不仅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到社区矫正对象这部分特殊群体中,同时也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筑牢了他们思想上的“防火墙”,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庄重威严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有效提升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他们积极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层。
会后,芦山县司法局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学习文件共计200余本,并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要继续学习、持续学习。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棕贤)
编辑:罗紫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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