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老赖”回家过年 法官门外等候
大年刚过,古蔺县法院给回家过年的成某送上了一份“法治大餐”。事情还要从两年前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成某驾车撞伤行人罗某,造成罗十级伤残。经古蔺县法院判决,成某赔偿罗某经济损失共计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成某未支付任何赔偿款,古蔺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扣划银行存款3100余元。由于成某长期在外务工,法院多次查找未果,并因成某无可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月11日,执行法官得知成某回家过年后,3名执行干警一早驱车前往成某户籍地,并从村民口中了解到成某居住在县城一出租屋内。随后,执行干警驱车赶往出租屋外,守株待“赖”近一个小时后,将回家的“老赖”成某传唤至法院。面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要受到司法拘留的压力,成某的儿子替父一次性支付赔偿款6万元。
(陈林 高雨菡)
编辑:郑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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