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庭审警示教育
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庭审警示教育
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属旁听庭审
本报讯(蓝江安 谭洋君 记者 雍剑波)近日,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和区公安分局,组织参与打架斗殴的涉罪未成年人及亲属参加庭审旁听,并专门选择相关的犯罪案件进行庭审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12月,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的胡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胡某某无视涉罪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宽容政策,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聚众斗殴罪。公诉人当庭指控,胡某某明知他人聚众斗殴而积极参与并挑衅对方,构成了聚众斗殴罪,并建议法官撤销缓刑,以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不仅对胡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还向现场旁听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属宣传了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和刑事处罚规定。胡某某当庭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罚。同时,他从自己的亲身经历、犯罪成因及悔罪感悟等方面,向在场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规劝和告诫。
据悉,本次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给在场的涉罪未成年人内心带来极大警醒和震憾。年满17周岁、因参与打架涉罪的未成年人方某某在庭审结束后表示:“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一定会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不再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辜负司法机关的宽容,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年满16周年、目前正读高一的涉罪未成年人苟某某也表示:“今后我一定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和‘二杆子’混在一起,不挑衅法律的权威,好好珍惜现在的读书机会,努力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编辑:肖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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