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未检工作报告
营造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
6月6日,省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四川省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报告。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00名,受理审查起诉349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3人,不批准逮捕1173人,提起公诉1580人,不起诉65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51.31%和29.27%。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20人,提起公诉2680人,同比分别上升12.22%、8.24%。
报告指出,从总体办案情况看,全省涉未刑事检察法律监督数据稳中有升,民事行政检察、涉未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数据上升较快。办案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态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增幅较大、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形势严峻、利用网络媒介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案件增多等情况较为突出。
在保护和救助方面,我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营造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120个,累计使用1000余人次,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在办案中始终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积极落实优先保护,发放司法救助金166万余元。
在制度建设和诉源治理方面,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制发涉未成年人保护类检察建议513件,有效推动网吧、KTV、宾馆等重点行业整治。
在法治教育方面,我省监察机关坚持法治教育“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省检察院建成全国首个由省检察院推动从省级层面建设并向全社会开放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三级检察院共1286名院领导、140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共覆盖学校4390所。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开展监护监督为基础促进家庭保护,加强与妇联、关工委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努力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以惩罚网络犯罪为重点促进网络保护,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涉未网络空间领域进行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提升网络保护专项治理水平,促进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