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4部门启动“网剑行动”
亮剑大数据杀熟等痛点难点问题
本报讯(记者 刘文慧)9月27日,由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统筹组织,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等14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四川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正式启动,专项行动至12月结束。
记者注意到,按照《四川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网剑行动”将集中整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等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大数据杀熟、虚假打折等问题亮剑,着力解决网络消费痛点难点问题。
《方案》强调落实平台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提醒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依法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本地平台全部亮照经营。
同时,《方案》要求坚决治理平台“二选一”“掐尖并购”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平台下游关联经营者自主经营等违法行为。
围绕社会热点问题治理,《方案》要求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含儿童化妆品)等热点及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严厉打击线上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保健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在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方面,《方案》要求要集中整治移动终端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行为,遏制互联网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针对网络促销活动,《方案》要求集中整治虚假打折、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网络销售“盲盒”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平台利用格式条款或服务标签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此外,《方案》要求要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构建起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统筹运用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合理分配监管资源,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联合检查、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加大对跨区域网络案件查办协调力度。进一步优化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运行机制,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构建起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方案》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和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增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的影响力与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