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还记得火爆川渝的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吗?
就在8月20日,由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重庆市普法办、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川渝两地2021年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正式启动。
本次大赛以“追寻光辉足迹 讲述法治故事”为主题,时间将从即日起持续到今年12月,其中,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如何参赛?对参赛作品有什么要求?怎么评奖?赶紧来看!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积极响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宣传展示“七五”普法以来川渝两地法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谋划展望“八五”普法法治建设前景,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重庆市普法办、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决定联合举办以“追寻光辉足迹,讲述法治故事”为主题的2021年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以干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新时代普法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活动主题
追寻光辉足迹 讲述法治故事
二、活动时间
2021年8月下旬至2021年12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
重庆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四川法治报社
四、作品征集
(一)征集对象:活动面向川渝两地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开展,全国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参与。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征集作品形式: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具体艺术表现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公益广告、纪录片、宣传片、讲述片、抖音、动画、快闪视频、金曲MV、vlog。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弘扬法治精神、传承红色文化、讲好法治故事。
3.结合“八五”普法开局,总结川渝两地“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展望“八五”普法新形势新任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的工作实践。
4.聚焦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地位作用、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讲述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相关内容,重点展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故事。
5.聚焦疫情防控一线政法干警、医护人员、基层干部、志愿者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依法开展疫情防控的感人事迹,展现全省上下万众一心,依法科学有序应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的信心决心和实际行动。
6.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部署,围绕国家安全、消费维权、禁毒戒毒、反诈防骗、消防安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妇女权益保护、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长江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主题,展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严格履行普法责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形式要求
时间要求:公益广告、抖音、vlog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讲述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动画、快闪视频、金曲MV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纪录片、宣传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报送,超过时长将取消报名资格。
作品格式:MP4视频文件,画面比例16:9,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
(三)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2020年之后拍摄,每个作品需注明参赛作品关键词及拍摄主题,另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
3.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4.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着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注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着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5.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端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活动程序
(一)启动(8月下旬)。川渝两地主办单位联合印发文件,并通过全国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明确参赛方式、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等活动细则。
(二)申报(8月下旬至9月30日)。川渝各地各部门按要求收集报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报送截止后,主办方将立即统计每个市州(区县)的参赛作品数量,有效作品数排名前三位的市州(区县)将各获得1个“直通”终评名额。请申报地区和部门严格核实报送单位名称,一经申报不可更改。
(三)初评(10月中旬)。通过细化分类,进行初评筛选,主办方选出有效作品交由三名专业评委进行打分,按照分数高低选出300部作品进入网络投票。三名专业评委各有2个“爆灯”名额,“爆灯”作品同样直通终评。
(四)网络投票(10月下旬)。主办方将所有参赛作品在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为本次活动搭建投票平台,社会公众可按投票要求为喜欢的法治微视频、微电影进行点赞、投票,投票将在PC端、手机端同步进行。
(五)终审评定(11月中旬前)。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终评,按公众投票占40%,专家评审占60%的权重,综合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六)宣传展播(11月下旬-12月中旬)。评审结束后,参赛获奖作品将在“四川普法网”“12348重庆法网”等平台宣传展示、集中推广。优秀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性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同时,将积极通过国家级媒体、川渝两地电视台、重要路段LED屏、公交地铁电视、高铁高速路广告牌等平台,择优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等线下活动,展播运用获奖作品,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形成高潮。
七、参与方式
(一)川渝两地省(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四川各市(州)委依法治市(州)办、司法局,重庆各区县(自治县)普法办、司法局分别组织本系统、本地向承办单位报送作品参赛,全国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可自愿向承办单位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须标明片名、类别、时长、制片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1套文字材料(附光碟),1套电子版材料。文字材料包括报名表和一份参赛作品光碟,在投稿截止前邮寄至承办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川报集团四川法治报社,曹晋敏收,电话:(028)86966237。电子版材料为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cfzwdy@sina.com。报名表电子版可从四川长安网、12348重庆法网的相关专区下载。
(三)参赛可登录12348重庆法网,进入2021年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专题页面,下载查询活动详细信息。四川司法、重庆司法、四川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四川法治报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
八、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150部获奖作品。奖项按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分类评选,设置一等奖15部、二等奖30部、三等奖各45部,优秀奖60部。另设最佳金曲奖、最佳微视频奖、最佳传播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等单项奖。根据川渝两地各级各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0个。
九、工作要求
川渝两地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专人做好本地、本系统参赛有关事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广泛动员发动,把镜头对准基层一线和普通群众,注重以案释法,阐释法律知识,传播社会正能量,组织创作准确宣传解读法律、适合新媒体传播的高质量作品参赛。要注重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积极运用参赛作品,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效。
川渝两地各级各部门请于9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活动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汇总后,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向川渝两地主办单位反馈。
附件下载:
联系人:
四川省司法厅,邵文高,028-86754997;
重庆市司法局,张智宇,023—67086056;
四川法治报,曹晋敏,028-8696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