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7月17日,四川“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启动仪式在成都举行。司法部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向我省选派了5名律师志愿者以及5名大学生志愿者,奔赴乐山市峨边县,凉山州甘洛县、木里县,攀枝花市盐边县,甘孜州新龙县等5个高原或民族边远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服务。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所属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有关司局、全国律师协会,面向中西部省份县级法律援助中心选派志愿者律师帮助当地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志愿者律师的主要任务有四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当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培养当地法律人才。
来自江苏宿迁的志愿者律师皇甫斌被派遣到甘洛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皇甫斌在发言中表示,将深入基层,熟悉当地情况,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我们将秉承法律援助理想,不畏劳苦,不辱使命,兢兢业业,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皇甫斌告诉记者。
木里县司法局局长偏初翁杰在发言中表示,法律援助对偏远地区非常重要,这些志愿者律师经验丰富,对当地困难群众提供的法律服务和对当地法律人才的培养尤为重要。
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向即将出征的志愿者进行了授旗。“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川实施,对落实中央决策、推进法治建设、解决法律资源短缺有着重要意义。”王强表示,希望来川服务的志愿者律师要珍惜荣誉和机会,加强学习,履职尽责,严守纪律,全面提升,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同时,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充分发挥志愿者律师作用,党建引领,提升能力,规范管理,关心关爱,切实提供有力工作保障。
记者了解到,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在川实施的最近5年,共向我省律师资源匮乏的20个县(区)派出20人次“1+1”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33件,调处矛盾纠纷4万多起,开展普法宣传410场次,为20个县(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帮带培养法律人才42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