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45个涉改县司法所机构改革完成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兰楠)昨(21)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在稳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适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截至目前,全省首批145个涉改县(市、区)司法所机构改革已全部完成,全面实现了涉改司法所规范设置、立户列编全覆盖。
去年以来,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司法厅狠抓顶层设计,促规范统一,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的通知》,为推进全省司法所立户列编全覆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同时,司法厅狠抓资源整合,促服务优化。明确提出司法所机构改革调整中做到“六个不”,即管理体制不变、编制不上收、财政保障不减少、基层设施建设不削弱、公共法律服务不降低、人员安排不悬空,推动司法所规模并大、实力并强、服务并优。
此外,司法厅狠抓工作督导,促落地落实。将推进司法所机构调整改革纳入对各市(州)司法局年度目标考核,采取领导督导、定期通报等形式推动司法所机构调整改革落到实处。德阳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制发了《推进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自贡市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两级分管政工和业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司法所机构调整领导小组。达州、巴中、宜宾等地司法局联合公安、法院,将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设置纳入一揽子计划。最终,我省全面实现了涉改司法所规范设置、立户列编全覆盖。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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