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5月11日,成都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成都市检察院召开。成都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自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贸促会、市税务局等14家单位代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成都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成都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正式建立。
会上,成都市检察院介绍了改革试点背景及前期探索情况,并对两份机制文件做了起草说明。各成员单位从各自职能出发,表达了对检察机关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支持和期望,并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运行和保障,在协同配合、专业培训、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成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瑶作总结发言时表示,提出涉案企业合规既是一项整合各方优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回应社会关于民营企业保护诉求的现实需要。建立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检察机关一方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落实“严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的务实举措。吕瑶表示,第三方机制建设要把握工作重点,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经验,因地制宜地打造成都涉案企业合规案例样本;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专长,全面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水平,共同推动成都市形成良好的合规氛围。
●名词解释
检察机关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是指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过程中,结合办案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编辑: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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