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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法律援助初心 护公平正义大旗
        www.cdql.balaag.com 】 【 2021-05-17 09:26:36 】 【 来源:成都政法


          人物介绍

          

          汪娇,邛崃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2021年获成都市政法委刑事诉讼大练兵“十佳司法干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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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汪娇奋战在法律援助一线的第八个年头。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她积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对法律援助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推动简化优化法律援助流程,从咨询到执行,着力打通法律援助各个环节之间的壁垒,形成一套快速高效、方便群众的法律援助办理体系。2013年工作至今,通过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共为近3万人提供了法律咨询,为3540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了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一致好评,收到锦旗6面,感谢信3封。

          

          满怀爱意,细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法律援助的一项重任就是要做好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这些年受理了上百件未成年法律援助案,让她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一件未形成案件的事件。

          

          2019年5月的一个上午,一个名叫小玉的小女孩搀扶着一位老人到邛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小女孩从没见过父亲,母亲有吸毒史,没有工作,也不管她和外公,她一直跟外公相依为命。外公想着孩子大了,总有要花钱的地方,但自己年事已高,也没什么积蓄,就通过“卖田地”得了九万块钱想留给小玉上学用。可没想到,小玉的母亲将这九万块钱给偷走了!小玉多次打电话给母亲,要求她返还这九万块钱,但母亲总是以“我拿的又不是你的钱”为由,拒绝归还。小玉实在没办法了,才拉着外公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希望找到解决办法。

          

          听了小玉的叙述,汪娇简单整理了一下思路,为小玉作了如下分析:一、当务之急是尽可能追回小玉母亲偷走外公的九万元钱,鉴于离小玉母亲偷钱仅过了十来天,该款项极有可能还没有被挥霍光,建议小玉外公尽早到公安局报警,寻求警察帮助,找到小玉母亲,尽可能止损。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小玉的母亲有义务支付小玉上学的学费、生活费及医疗费等,同时小玉也可尝试找到生父,让其与母亲共同分担抚养义务。三、成年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小玉的外公可以要求小玉的母亲为自己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而这个追索抚养纠纷和赡养纠纷,都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只要小玉和外公愿意申请,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免费为小玉和外公指派律师进行诉讼。

          

          小玉和外公离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后,汪娇却没能放下小玉的事情,脑海里始终回荡着小玉流泪的双眼和悲观的话语。想想时间也差不多了,赶紧拿起电话找到小玉的号码拨了出去。小玉哭着对汪娇说,外公害怕公安介入会对自己的女儿不利,十分抗拒报警,出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大门并没有去往公安局,而是不顾小玉的哭闹拉着小玉回到了乡下的家。

          

          汪娇连忙安慰小玉,外公舐犊情深,不愿意报警抓自己的女儿可以理解,距离开学也还有三个多月,抓紧时间收集相关材料进行诉讼可能还来得及。小玉却很悲观地告诉汪娇,没用的,母亲没有钱,即使有钱也不会给她交学费,她外公始终表现出不作为,让她感到很绝望,“不如死了算了”!

          

          听到小玉的话,结合她一整天的表现,汪娇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小女孩的心理无疑是非常脆弱的,现在已经到了崩溃边缘,如若不加以引导,恐怕真的会酿成大祸!于是当机立断,告诉小女孩她有办法帮她解决问题,要求加微信细谈。

          

          在汪娇的再三催促下,小玉添加了汪娇的微信。汪娇发现小玉朋友圈都是些悲观话语,甚至还有自杀相关图片内容,愈加上心,尝试着继续跟小玉深入交流,安慰她,鼓励她,多方打听后告诉她她想念的学校不仅不收学费,对于贫困生,每月还有生活补助。可聊着聊着小玉却哭得更凶了,“对不起姐姐,从来没有人这样跟我说过话,安慰我,教我这么多事情,可是我回来的时候因为太绝望已经吃过药了!”

          

          听到这话汪娇如遭电击,立刻要求小玉将所吃的药物拍摄照片传给她,同时打电话联系小玉所在的镇乡政府和派出所,提供了小玉的地址及其他相关信息,要求他们带上医护人员对小玉进行抢救。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玉得救了。经过这件事情,小玉的母亲也终于有了悔意,愿意担负起母亲的责任,尽力抚养好小玉。现在小玉顺利进入学校,在汪娇的不断鼓励下,学会自信和自强。她恶补初中因抑郁休学落下的课程,顺利考上了该校的火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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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守正义,持续做好农民工权益保护

          

          由于涉及人数众,影响范围广,密切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农民工讨薪一直作为法律援助历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9年6月21日,巫某祥、王某文等十九名农民工于2015年7月至12月在湖南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周某春分包的“芦山县龙门乡古街民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做泥瓦工,约定每天工资为180元。工程结束后,周某春和湖南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推脱,拒不支付十九名民工工资。2017年11月3日,经多方调解后,十九名民工与周志春进行了工资结算,并对工资数额250870元进行签字确认,形成了《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但截至2019年6月21日,十九名农民工仍未收到一分钱的劳动报酬。无奈之下,十九名农民工相邀一起来寻求法律援助。

          

          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该案为典型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当即指派四川众旺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并要求快速处理,力求及时为民工要回工资。

          

          经过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的一系列努力,2019年9月25日开庭当日,十九名民工与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于2019年10月31日分别将所欠劳动报酬支付到相应的民工银行卡内,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则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全部付清为止。

          

          2019年10月28日,十九名农民工派代表向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了锦旗,上书“守初心担使命法律援助伸正义”。

          

          立足实际,做好执行协助和司法救助工作

          

          法律援助从来不是官司打完就完了,要尽可能让审判结果履行到位,让受援人相信法律、从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行。但执行难是当今司法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对于大部分执行相对人来讲,是生活质量的下降,可对法律援助当事人来讲,面临的可能就是生存的威胁。

          

          陈某华家在天台山镇马坪村是榜上有名的“困难户”,一家四口人居住在天台山距离村道仍有一公里外的山上,周围邻居早已搬离,他家却没钱搬迁。妻子在当地政府的照顾下谋了份扫马路的公益性岗位,每月几百元工资;儿子患有未分化精神分裂症,没有收入;女儿没文化,在浙江一工厂做女工,基本够自己开销。本来全家靠陈某华卖卖苦力,打打零工,也能勉强维持生活,却不想2017年5月一场车祸造成陈某华身体三处十级伤残,因经济原因,钢板仍留在体内至今没取,也无法再做重体力活。2018年,经陈某华申请,汪娇为陈德华指派律师办理了该案。法院支持了陈某华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肇事方赔偿陈德华17万余元的赔偿,但因肇事方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仅是查封了肇事者的一处村房便下达了执行裁定书。

          

          无独有偶,家住平乐镇范店村的植某群也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经司法鉴定为七级伤残,但由于伤到头部,造成了精神方面的问题,需要人照料。植某群家中三口人,女儿在上大学,平时靠丈夫打工赚钱,植某群受伤花费了大量医药费,不仅花光了积蓄,还使得家庭负债累累。2019年,通过法律援助,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植某群35万余元。但与陈某华案一样,肇事方一穷二白,除了开始垫付的35000元外,再也执行不出任何财产。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完毕后,律师将案件卷宗交给汪娇整理,合格后发放补贴是固有流程。汪娇对案件办理情况从来都很上心,一方面需要把控案件质量,更重要的是,她想看看案件最后的办理实效,也就是当事人的权益有没有被切实保障到位。于是当事人回访制度应运而生。

          

          陈某华和植某群的情况就是汪娇在回访中了解到的,为了切实帮助到他们,汪娇到当事人家中实地走访,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2019年11月,陈某华和植某群分别获得了1.2万和1.8万的司法救助金,虽然跟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相去甚远,但对当事人来讲,多少都是慰藉。

          

          来源|邛崃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邛崃市司法局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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