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服”的老芶
——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芶清武
妥善解决特困家庭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后,群众送锦旗向芶清武致谢 新津公安供图
芶清武组织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新津公安供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朱佳琦
人物小档
芶清武,1962年3月出生,1980年10月参军入伍,服役19年,其间主动请缨到西藏高原部队工作16年。在部队期间,由于思想进步、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基层主官。
1999年,芶清武从正营职岗位转业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交警大队工作。从警后,他继续发挥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秀作风,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2014年,芶清武被调至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三调中心从事专职调解工作,2017年被评为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十佳调解能手”。
不服输的老芶 住院也不能耽误工作
2010年5月,膀胱癌缠上了芶清武,无情的病魔让他承受着不小的生理痛苦与心理压力。同年10月,经第一次手术治疗,身体基本康复后的老芶积极向组织提出给他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2014年,考虑到芶清武的身体状况,加上其在部队有过担任管理教导员的经验,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交警大队支部研究决定,将其调至新成立的交通事故三调中心从事专职调解工作并负责调解中心日常工作。
然而,可恶的病魔并未真正离开。2020年4月,由于膀胱癌复发,经过二次手术的老芶身体受到了极大损伤。所幸术后身体状况渐渐好转,但仍要进行长时间的放化疗。住院期间,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传到了老芶的耳中:4月7日晚,左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眉山市彭山区往成都市新津区方向行驶,同样饮酒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的郭某在其前方同向行驶。途中,左某超速行驶撞上了郭某摩托车尾部,导致郭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左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当日21时许,左某被公安机关挡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尚未解禁,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要是没能及时化解,必将给当事人增加更大的矛盾,给社会和政府带来不良的负面影响。”想到这,躺在病床上的老芶坐不住了,不顾医生、家人的劝解,选择加入同事的队伍,着手开展调解工作。
饮酒驾驶、肇事逃逸、当场死亡……此次事故性质十分恶劣,死者郭某的家属意见极大,要求公安机关严惩肇事驾驶员,并提出 80 多万元的赔偿款要求。肇事司机左某却表示,自己虽然愿意赔,但根本拿不出钱,保险公司也因其饮酒驾驶不予担保,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让受害者家属尽快得到赔偿,老芶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还前往左某老家进行走访。了解到左某的经济状况确实无法立即拿出大额赔偿款,便劝说受害人家属给予适度谅解,也有助于更快拿到赔偿,为死者料理后事。经过前后20多天的3次调解,左某表示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对受害者实施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35万元。随即,左某用从亲戚朋友借来的钱当场进行赔付,郭某的家属也专门出具了谅解协议。
即使在住院化疗,老芶对任何需要调解的交通事故都是能上尽上。也许,正是在部队服役近20年,磨砺出了他不肯轻易放弃的性情,正如他所说的:“其实嘛,我是一个不服输的人。”记者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最严峻的那段时期,老芶共调解重大矛盾纠纷98件。
不服气的老芶 要让老百姓无话可说
“我开展调解工作的目标,就是要让老百姓无话可说,也就是达成一个让肇事者、受害人、保险公司等各方都满意的结果!”跟记者谈到自己从事交通事故调解的经验,老芶如是说。
一起特殊又棘手的交通事故让老芶记忆犹新。2018年8月,余某驾驶小型轿车超速行驶,行至新津区玉龙村一路口处时,与青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青某和摩托车上搭载的两人倒地。摩托车上的3人由于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受伤严重,且这起交通事故无法确定责任。
青某等3人受伤后,家属意见极大,情绪不稳定。更为棘手的是,其中一名伤者巴某头颅受创,伤情十分严重。在新津区人民医院表示无力医治后,巴某被送往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经检查后表示需治疗费45万元。谁来垫付这笔高额的治疗费?为了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老芶一方面联系救治医院请求延缓缴费,另一方面与余某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协调。经过老芶多日协调沟通,以及多方共同努力,3名伤者最终得到了妥善救治。
其间有一段小插曲,因为巴某需要做开颅手术,会取下一块骨组织,医院不予保存,待观察恢复之后开颅处会用复合材料填上。但是按照巴某老家的习俗,人头上的骨头万不可少。巴某的家属提出要求,手术后必须将取下的那块骨组织放回原处,这可怎么办?
如此罕见的情况,倒也没有难倒见多识广的老芶。他充分尊重伤者家属的要求,同医院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将取下的骨组织暂时寄送至某生物公司进行保存。解决了保存问题,但3个月的4万多元保存费谁来承担?老芶立即同保险公司协调,最终劝说保险公司一并承担了这笔费用。
3名伤者康复出院后,经伤残鉴定,青某伤残10级,巴某伤残6级。随后,老芶立即引导当事人到法院申请诉讼赔偿。最终,新津区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赔偿青某5万余元,赔偿巴某22万余元,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老芶告诉记者,前些日子,巴某及其亲属热情地邀请之前提供帮助的民警们去做客。“做客当然就算了,但是心里感到自己所做的这一切真的很值得。”老芶说。据统计,仅2016年至2020年,老芶共参与调解交通事故8512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不服老的老芶 退休后还要继续干调解
“要是组织不嫌弃,退休后我想去当人民调解员!”今年已经59岁的老芶,还有一年就要退休了。跟记者谈到如何安排自己的退休生活,老芶说得恳切,不是回家调养身体,也不是养鱼种花,而是继续留在调解岗位上,干到实在干不动的那天。
然而,如此闲不下来的老芶,面对组织评选先进典型的时候,却突然打起了“退堂鼓”。“我都要退休了,得把机会留给年轻人,他们比我能干,也比我辛苦……”得知自己可能会被评选为先进典型,老芶连连拒绝。
回忆起自己几十年来的工作,老芶觉得自己最擅长的还是调解,因为他总是能够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但是,调解要做的就只是在事故后让双方的对峙逐渐平和,达成一致吗?老芶不这样认为。他认为,真正的调解不仅是先期介入,解决医疗费让伤者得到及时治疗;还要深度沟通,让保险公司负担其社会责任;更要充分联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当事人遭遇事故后遇到的各种问题。
曾经,一名环卫工老人因车祸导致重度颅脑损伤,经医院救治挽回了生命,但意识无法清醒,成为了植物人。更加令人痛心的是,老人长年独居,无直系亲属。就这样,老人在医院里躺了一年多,除了请来的护工外,再无人照顾他的生活。此事久拖未决,老人不能替自己发声,而由于没有监护人,赔偿款也无法到位。
怎么能让一名已经丧失意识的老人还无家可归?老芶于心不忍。他多次向上级反映情况,并多次前往老人所在的村委会协调如何赔偿及妥善安置问题。经新津区公安、交警、检察、法院、民政、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单位多次协商,最终指定由村委会具体管理老人的赔偿款及生活。
老芶告诉记者,新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三调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方面取到了明显的成效:重大交通事故数量逐年下降,酒驾、毒驾大幅减少,老百姓的法治意识持续提高……从2018年的240余件,到 2019 年的 190 余件,再到2020年的160余件,上交到法院的交通事故案件越来越少,很多矛盾纠纷都在进入诉讼环节前得到了妥善化解。“现在的老百姓还是比较懂法,比起调解中心刚成立时候的茫然,现在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更愿意接受调解了。”对此,老芶感到很是欣慰。
就是这些肉眼可见的成效,让老芶在调解完每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后都颇具成就感,也难怪老芶的“退休生活清单”跟调解工作如此难舍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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