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商家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职?成都互联网法庭“云审”当庭宣判
因举报内容迟迟未得到回复和处理,林某将市场监管局起诉至法院。林某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17日,成都互联网法庭运用“5G”云审系统,在线审理了原告林某因认为被告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并当庭宣判。
据了解,2021年6月22日,原告林某通过电话举报某电商平台内的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因平台不能提供商品直播相关回播记录,故林某认为电商平台未起到监管作用。林某对上述事实举报至某区市场监管局,但一直未得到回复和处理,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接收“12345”平台举报、监督管理电子商务平台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行政职能。而被告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举报后未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
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责令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林某举报依法作出处理。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市场主体的服务者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在接到反映平台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举报时,应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和消费者维权职能,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深入推进网络营商环境建设。
法官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拓展与监管职能密切相关的网络服务市场监管新领域,在面对网络服务交易市场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加强信息化监测、大数据统计分析,通过数据监督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行为的错误率和漏判率,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吴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编辑: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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