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落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辨别能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4月29日,龙泉驿法院组织干警前往东安湖体育公园(世界大运公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与现场群众“零距离”沟通,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普及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并针对立法目的、法律范围、法律内容进行了重点宣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鼓励大家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下一步,龙泉驿法院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持续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龙泉驿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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