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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高息高福利诱骗养老金 领刑
        www.balaag.com 】 【 2022-11-16 11:25:5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11月15日,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的养老诈骗案。该院将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处置全过程,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1年,被告人胡某某负责资阳市某寺庙的建设工程,由于资金短缺,2016年至2019年,胡某某先后聘用被告人杨某某销售团队、邹某(另案处理)销售团队销售福位以及以该寺庙名义对外借款,并以对外借款金额支付杨某某销售团队提成款。2016年至2019年,杨某某销售团队在胡某某的安排下先后以投资理财、修建养老院的名义对外借款,以年利息6%至8%不等的高息、福位抵押、优先入住养老院为诱饵,通过散发宣传单、开展活动等公开宣传的方式,在资阳市雁江区向黄某某等61名老年人吸收资金。所吸收资金除少部分用于支付杨某某等销售团队的提成外,大部分资金被胡某某用于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以及偿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截至2019年12月,胡某某、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3.9万余元。

          

          经雁江区法院审理,被告人胡某某、杨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共同犯罪,胡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杨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杨某某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胡某某虽筹集部分资金用于退赔集资人,但其吸纳资金所针对的对象均是老年人,是老年人的养老资金,给老年人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且未得到退赔,故对其不宜适用缓刑。

          

          该院一审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胡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36万元、杨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24万余元、扣押在案的邹某违法所得5000余元均用于退赔各集资人;不足部分,责令胡某某予以退赔。

          

          (杨卉卉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吴显云)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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