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乡镇政法委员制度 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专访自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笑禹
自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笑禹 自贡市委政法委供图
本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自贡市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积极履职尽责?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队伍建设目前取得了什么实效?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日前,记者专访了自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笑禹。
四川法治报:一年多来,自贡市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方面形成了哪些制度、机制?
刘笑禹:自贡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市委主要领导对学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政法工作,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照执行。目前,自贡市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试点领导小组和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平安自贡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已制定实施《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实施办法》《全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制度》《自贡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2020-2022)工作规划》《综治督导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今年8月,经市委政法委全委会审议和授权,启动了全市政法系统首轮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系统4个区(县)政法单位分别开展集中一周的进驻督察巡查。
四川法治报: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用,推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积极履职尽责,自贡的做法是什么?
刘笑禹:今年6月,我们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新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纳入了今年市委干部培训重点计划,市级政法各部门一把手均作了辅导报告。
制定实施《自贡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区(县)党委政法委书记是推动落实工作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履行政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5项职能,推动建立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工作会议、交办督办、信息直报等5项制度,赋予政法委员工作调度、督导推动、考评推荐、综治问责等权力。召开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座谈会,开展“我是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征文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任务规定》,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年度述职、考核评价等监督管理制度,激励约束政法委员履职尽责。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情况纳入区(县)对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考评内容,政法委员制定报备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清单制+项目化”推动工作落实,推动“镇域政法”工作开展起来、深入下去。
四川法治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队伍建设上的总体情况如何?取得了什么实效?
刘笑禹:目前,全市91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全部配备到位,专职2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达85%,研究生学历9名,40岁以下占69%,政法工作经历的有13名,乡镇维稳、综治、信访等工作经历的有84名。疫情期间,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调度基层政法力量,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等参与疫情防控、治安巡逻等,上报情报信息社情民意18523条,排查安全隐患142个,化解矛盾纠纷1560起。深入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今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20826件,化解率达99%,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企业,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将一大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最基层。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三创”联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基层政法单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抓实基层治理源头管控,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四川法治报:结合自贡市的实际情况,请你谈谈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对基层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刘笑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是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一项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明确的制度安排,是履行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激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对推动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政法工作水平,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牵引,结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要求,以抓好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培养使用为重点,推动完善农村司法工作体系,不断夯实政法工作基层基础,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