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集成打造改革试点“成都范式”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会“一站式”建设现场会
全国人大、最高法调研组实地考察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 成都中院供图
陈睿 周冰洁 本报记者 刘冰玉
10月20日,全国人大、最高法调研组一行到成都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调研工作。调研组一行在成都中院召开调研座谈会,依次听取了四川、贵州、云南、宁夏四省(区)高院和成都中院、成都铁路运输中院、贵阳中院、昆明中院、银川中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据成都中院院长郭彦所作报告,成都两级法院共计23个改革试点单位坚持科学改革路径,凝聚多元改革共识,完善精细改革制度,深入实践改革创新,稳步、有序、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1月15日,最高法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2月20日,成都市23家法院作为试点法院,正式部署推进改革工作。至今,成都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改革试点工作被纳入成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重大改革落实台账,得到省委领导高度重视,最高法、省法院领导充分肯定成都两级法院改革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目前,成都法院改革试点正在持续深入推进中,也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全市法院初步探索形成“全链条式”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立、审、执、监”一体化运行、“示范诉讼+”类案解纷和全流程电子诉讼等经验、模式,形成10余项特色亮点,成功打造了新津“全链条式”司法确认模式、彭州“五维一体”小额诉讼运行模式、崇州“六步法”小额诉讼诉前引导机制等改革案例,崇州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引导机制成功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九)》。
创新改革综合配套推动协同高效运行
今年2月,成都中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确定了“5+3”改革总体框架,即在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5项主体改革任务之外,同步配套优化“分调裁审执”机制改革、深化审判监督管理改革、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智能支撑3项改革任务,推动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协同高效运行。
全市法院系统构建“分调裁审执”体系,推动分流引导贯穿始终,调解贯通诉前诉中,速裁快审前端配置,专业审判拓展深度,执行分层精细对接,全面深化12类“一站式”纠纷联调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简案快办、难案精审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审判监督管理职能转型,实体化运行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强化个案精细监督,将小额诉讼申请再审案件、二审独任制案件、长期未结案等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系统,优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两会”平台,创新实施院庭长法定监管、办案质效管理中心组织监管、员额法官自我管理三层递进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建设成都司法智库大数据中心3.0版,推进试点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新模式。
目前,全市法院改革试点案件均已纳入有效监管范围,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动态抽检成为常态。全市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于10月15日已上线运行。
创新推进特邀调解激发多元解纷活力
今年以来,成都法院主动部署实施“特邀调解倍增计划”,按需加大行政、行业、公证等专业调解力量的选聘力度,统筹全域多元共治力量,搭建“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平台,运用“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加强特邀调解名册管理,按需强化专业性领域的特邀调解资源配置和保障,完善前调与司法确认程序衔接机制,助提实战解纷能力,加快实现特邀调解数量与效能“双倍增”目标。
截至今年9月,成都法院正式纳入特邀调解名册管理的特邀调解组织240个、特邀调解员1816名,同比分别上升76.47%、102.91%。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化解纠纷17910件、3832件,同比分别上升45.37%、19.08%,前端分流效果明显。受理司法确认申请5853件,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5966件,同比分别上升234.27%、248.07%。调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率呈同比下降态势,解纷实质化解效果较好。
创新完善小额诉讼全面释放诉讼效能
成都法院全面提升小额诉讼适用率,对5万元以下案件应立尽立,对5至10万元案件,推动物业、金融等行业在格式合同中引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条款。升级打造小额诉讼“立、审、执、监”一体化运行模式,追求高效立案、优质审理、有效履行、绿色救济。探索类型化案件审理新机制,建立群体性纠纷、类型化案件集中审理机制,打造“示范诉讼+”方式,拓展公告送达适用简易程序空间,全面推广庭前会议机制,深化要素式审判模式,同步配套简式文书模板,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相统一。
截至今年9月,小额诉讼适用率、结案率分别为20.73%、80.73%,同比分别上升14.35%、4.53%,平均审理期限30.32天,同比下降3.10天,再审改发率为0,小额诉讼逐步实现常态化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3.37%,其中公告送达案件适用简易程序4866件,适用率达39.17%,简式文书适用率为 16.12%,同比上升11.85%。
创新扩大独任制范围科学调配司法资源
成都法院严格规范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通过案由划定与法官判定相结合,探索独任制普通程序案件的具体类型和审理机制。成都中院明确,由具有2年以上审判经验的法官审理二审独任制案件,基层法院全面构建以独任法官为主的新型审判团队,推动审判资源合理精准化配置。坚守独任制案件质量生命线,实施裁判文书100%“强制质检”,探索独任法官集中评议机制,明确院庭长监管职责清单,建立试点案件申诉信访绿色通道,确保打造高质量司法作品。
截至今年9月,成都基层法院一审独任制适用率为85.10%,同比上升8.82%,独任制普通程序适用率为2.09%;二审独任制适用率为18.34%,较第二季度上升8.91%。初步形成基层法院一审“独任制为主、合议制为辅”,二审“合议制为主,独任制为辅”的格局。基层法院独任制案件上诉率、二审改发率均呈下降趋势,成都中院独任制二审案件提起再审、再审改发案件数持续保持0件,审判质效稳中向好。
创新健全电子诉讼提升智慧司法能级
成都法院加快建设成都司法智库大数据中心3.0版,稳步推进构建集成度高、交互性强、运行高效、体验友好的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电子诉讼平台。有序推广全流程电子诉讼模式,制定《成都法院电子诉讼规则(试行)》,全面规范在线诉讼服务、应诉等诉讼活动。全力提升电子诉讼领域科技加持指数,深度优化“智慧法院·成都模式”规划维度、规划简图,与司法局、律协合作共建“电子诉讼·5G智慧参审室”,并创新运用区块链存证等司法新技术。
截至今年9月,成都两级法院在线立案116562件、在线庭审6148件,适用率分别为48.66%、6.85%,电子送达675717次,同比上升226.68%,电子送达成功率达60.00%,同比均成明显上升趋势,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和电子送达方式常态化运行。
持续探索改革路径推进改革长效发展
试点以来,成都中院已牵头制定核心改革制度文件18份,全面覆盖5项主要改革任务。继8月底印发《成都法院电子诉讼规则(试行)》后,已完成主体制度框架的整体搭建。全面推动“5+3”各项改革任务之间的协同联动,实现电子诉讼与智慧法院建设、扩大独任制与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小额诉讼与分调裁审执等改革模块协同发展。
全市法院持续加强改革试点与常态推进的诉源治理、以“三大中心”为核心的司法供应链建设、审判执行管理监督转型等综合性改革的相互配合,综合运用“五老调解”“无讼社区”“诉非大超市”等成熟经验,做大特邀调解力量,并借力“三大中心”,实现审判辅助性事务的剥离、案件质量的有效监管与改革试点需求的有机回应。各基层法院强化改革力量内外共振,与政法委、司法局、公证处、律协等联动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与银保监会、金融、保险、物业等协商构建小额诉讼事前约定适用机制,与科技公司探索完善要素式审判模式、电子诉讼平台建设。
成都中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特邀调解数量效能双倍增、小额诉讼深入推广、简易程序提速增效、独任制案件有效监管和电子诉讼支撑保障,抓好改革实施主体,完善综合配套协同,全面释放民事诉讼程序效能,推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持续向好,集成打造改革试点“成都范式”,持续贡献成都改革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