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改革的盐边模式
——盐边县法院渔门法庭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纪实
盐边县法院渔门家事法庭法官深入农户家中现场开展调解
景文军 田景燕 本报记者 唐万贵 文/图
不同于全国其他家事审判试点法庭,盐边县法院渔门家事法庭地处偏远农村地区,辖区多民族聚居,各类家事纠纷琐碎且涉及多个民族。多年来,渔门家事法庭立足审判、调解各类家事纠纷,运用司法实践促进偏远民族地区和谐与稳定。
近日,记者走进了这个地处西南腹地、攀西高原的家事法庭,探访其应对多民族农村地区家事纠纷的“制胜法宝”。
走进盐边县法院渔门家事法庭,在庭长何天军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家事调解室。这里说是法庭,但没有“原告”“被告”台签,只有“丈夫”“妻子”台签,走廊还有“家和万事兴”“和为贵”“至为亲”等字样,心理疏导室、情绪宣泄室等一应俱全。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2016年以来,盐边县法院渔门家事法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法院要求,紧扣盐边县北部偏远农村和多民族杂居的实际,大胆探索,积极转变家事审判工作理念,创新多项工作机制,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设,经过不懈努力,探索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人民法庭家事审判“盐边模式”,走出了一条偏远多民族地区的家事审判改革之路。近几年,该法庭年均审理家事纠纷130余件,其中,约70%为离婚案件,约10%为赡养案件。
渔门家事法庭靠多项创新举措和务实做法获得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18年11月13日被攀枝花市多元化解领导小组评为“2017年度多元化解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10月17日荣获“全省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称号,该法庭法官助理徐远松荣获“全省家事审判先进个人”称号。因家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今年4月,渔门家事法庭被盐边县法院授予2019年度集体嘉奖。今年3月13日,渔门家事法庭庭长何天军荣立三等功。4月22日,渔门家事法庭法官助理徐远松被盐边县委、县政府评为“2019年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推动软硬件建设提档升级
2016年11月28日,盐边县法院渔门法庭被省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庭。2017年10月,盐边县法院渔门家事法庭正式挂牌运行。“在被省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庭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派出团队前往峨眉山等地法院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相关工作,创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盐边县法院分管副院长告诉记者。
近年来,在该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渔门法庭完善了家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情绪宣泄室及家事审判文化走廊等硬件设施建设,在家事审判各个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例如制作离婚证明书、探索离婚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并及时归纳总结,制作了家事审判实务手册。
整个家事法庭以“家”的氛围营造为重点,建设“家庭式”审理、调解场所,精心设计和打造审判区域。在家事调解室,“丈夫”“妻子”台签代替了“原告”“被告”台签,尽显家事纠纷主体的亲情特征,为当事人构建柔性诉讼环境,让当事人走进家事法庭后,能感受到家的氛围、重拾家的温馨,缓解对立情绪。同时,盐边县法院着力组建以家事诉讼法官为核心的家事审判专业队伍,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向专业化发展。
■推行流动审判便民更利民
今年7月,渔门家事法庭的一场特殊庭审在当事人工作的攀枝花市区的一块空地上进行。现场,一张折叠桌、四个小独凳,外加法槌等必备的器件,一场简易的庭审就开始了。由于法官前期做了大量调解工作,这起涉少数民族离婚案件的庭审,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完成了。
这起离婚案件中的小夫妻,居住在渔门法庭辖区内的格萨拉彝族乡,双方均在市区一家连锁火锅店务工,因为感情问题,按照彝族风俗进行了离婚,在走法院离婚程序时,双方均希望法庭给他们做一些释法明理工作,避免留下什么隐患。法官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得知,双方的家族族长基本达成共识,男女双方离婚,双方共同生育的儿子抚养权归男方,暂由女方抚养。而男女双方均为家族族长达成的另一共识感到为难,即男方族长要求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在当地的一些离婚案件中,家族族长之所以拥有这么大权力,是因为男方支付彩礼时,很大一部分是向这个家族借的,接受彩礼的女方,也会支付一部分彩礼给女方的家族成员,因此男女双方离婚也会牵扯双方家族的利益。”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何天军告诉记者,为此,法庭多年来通过大量释法明理工作,促使彩礼过高等传统风俗有所改观,且由于离婚彩礼问题而引发的两个家族纠纷大幅减少。
承办法官通过多次电话、微信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男女双方变通处理,女方在代为抚养小孩到10岁期间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以此来冲抵一半彩礼。前期大量的调解工作,为这起案件的顺利结案发挥了关键作用。然而,家住偏远地区且经济相对落后的小夫妻到城里找到工作不容易,也不愿意轻易失去工作,法庭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遂采取了流动审判的工作模式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同时也避免了婚姻纠纷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目前,这一模式主要针对在距离渔门家事法庭不远的攀枝花市区、各县区城区及华坪、盐源等邻近城市务工的当事人的案件。
■离婚证明书传递司法温暖
今年3月23日,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从渔门家事法庭法官手中接过《离婚证明书》,这也是盐边县法院发出的第一份《离婚证明书》。
该《离婚证明书》加盖盐边县法院印章,同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内容上只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案件编号及生效日期,仅证明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内容,不仅可以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还方便当事人保管,更可以防止当事人的隐私外泄。截至目前,该法庭共发出了34份《离婚证明书》。“比起冰冷的判决书,盐边县法院的这一举措,真的温暖好多,值得被推广。”近日,省市人大代表在盐边县法院开放日活动中,近距离了解家事法庭这一创新举措时,纷纷点赞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有代表表示,离婚本来就是人情冷淡的一刻,昔日亲密无间的枕边人,眨眼间就变成了陌路客,大动干戈,甚至对簿公堂。冰冷的判决书虽能裁决事实,却无法给予情感慰藉,而《离婚证明书》这一家事审判新创举诠释了司法温情的一面,虽然实际上这只是小小的一步,但这一小步包含了法官的关怀与爱心,就已经能让当事人稍感安慰,就已经值得我们点赞!
■特邀调解员化解涉民族纠纷
“谢谢法官和刘调解员,我们不离婚了,回去好好过日子。”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家住盐边县渔门镇的周某某和妻子六某莫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多次调解下,终于修复夫妻感情,并决定撤诉携手回家。
据特邀调解员刘万辉介绍,周某某和六某莫结婚一年后,六某莫前往深圳务工,夫妻俩婚姻渐渐生出裂痕,直至对簿公堂。考虑到两人均是彝族同胞,且夫妻感情并非不可挽回,渔门家事法庭便邀请了特邀调解员兼彝语翻译人员刘万辉参与调解。在充分了解两人矛盾的根源后,法官何天军和特邀调解员刘万辉经过多次心理疏导和释法明理,给予了两人3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其间多次上门回访,刘万辉充分发挥自己了解本民族风俗习惯和善于调解的能力,最终促使这对夫妻重归于好。“在渔门家事法庭,涉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纠纷年均30余起,几乎占到了全部案件的25%左右。”何天军告诉记者,特邀调解员在家事法庭的案件调解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像刘万辉一样,他们精通少数民族语言、风俗习惯,还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
渔门法庭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有4万人,占到了总人口数的29.41%。考虑到辖区少数民族纠纷日益增多,各民族风俗各异,为解决少数民族当事人在诉讼时的交流障碍,2017年以来,渔门法庭开始聘任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少数民族群众为翻译人员,主要负责涉及少数民族案件的调解、庭审同步翻译工作。截至目前,少数民族翻译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2件。“家和万事兴,人和社稷稳。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下一步,盐边县法院将围绕盐边县多民族聚居和农业大县的实际,继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多元治理化解家事纠纷,共同维护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盐边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晓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