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赴成都、眉山联合调研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新跨越新提升
本报讯(魏天一 记者 曾昌文 熊勇)为进一步了解《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情况,近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对成都、眉山两地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情况组织了联合调研。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杰,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孔祥贵,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检查了成都市锦江区社区矫正中心、仁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的运行情况,随机查阅了锦江区狮子山司法所、仁寿县普宁司法所的工作档案,听取两个司法所的情况介绍,并分别组织成都和眉山两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工作座谈。
针对下一步工作,吕杰提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强化对下指导,检察机关要将社区矫正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职责和举措;二是强化工作力度,提升检察监督能效,研究拓展新机制新办法,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上下功夫,深化法律监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探索完善、研究解决社区矫正监管中新问题新矛盾,构建信息沟通、通报、服务社会大局等机制,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建设跨区域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配套改革,要主动思考谋划,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做好检司两家信息互联先行先试。
孔祥贵表示,一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督导作用,深刻把握各成员单位职能定位,切实履行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二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统筹做好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社区矫正队伍;三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检司两家协调沟通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新跨越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