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送女儿上学被查 交警暖心护送其安全到校
4月14日中午,在资阳市雁江区321国道2067公里300米处,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校园中队正在该路段设点开展酒驾、醉驾等专项整治行动。
“我喝了一点酒......我要送娃儿去学校读书。”下午13时47分许,执勤交警拦下一辆由迎接镇开往资阳城区方向的川M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当执勤交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满面愁容地对执勤交警说道。
执勤交警随后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mg,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卓某,雁江区迎接镇人,持有“D”型驾驶证。据他介绍,女儿就读于资阳某中学,今天是女儿开学报名的日子,自己午饭时小酌了两杯后便骑车送女儿去报名,没想到半路就遇到了交警......女儿两点半就得到校报名,现因自己酒驾被交警拦住,可能会影响女儿准时到校,此时的卓某满脸焦急和悔恨。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校园中队中队长李晋对卓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为了不耽误其女儿报名,李晋与同事立即将父女俩的行李抬上警车,将父女俩安全送达学校后离开。
目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已将卓某驾驶证和摩托车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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