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的位置:首页 > 蜀风 > 经典案例 >
        九旬老母亲说:儿子的大半生都被“法轮功”给害了!
        www.balaag.com 】 【 2022-12-28 22:28:58 】 【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2021年春节前夕,江西省万载县委政法委干部下乡走访时,见到了“法轮功”邪教骨干分子杨新(化名)已经八十九岁高龄的老母亲。一聊起自己这个小儿子,杨母就忍不住声泪俱下:“他的大半生都被‘法轮功’给害了!”


        微信截图_20221228222651.png

          

          被“好朋友”拉上邪路

          

          杨新,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系江西省万载县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杨新跟随同村年轻人外出,先后在浙江温州、金华、温岭等地工厂打工。

          

          2000年,一次朋友聚会中,杨新结识了一名“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那人非常热情地提出要与杨新交朋友。后来,俩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正是跟这个“好朋友”的密切交往中,杨新不知不觉被其“洗脑”,加入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并积极参与邪教活动,逐渐成为“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

          

          不久,浙江当地加大了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杨新见“风声”很紧,难以继续在当地开展邪教活动,于是选择悄悄回到江西,在家乡旁边的一些县城企业打工,继续从事邪教宣传活动。

          

          8年牢狱生活仍不知悔改

          

          2005年10月13日,杨新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2年下半年刑满释放后,杨新回到万载县靠打零工谋生,结果没多久又继续沉迷于“法轮功”邪教活动。2016年8月3日,杨新再次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万载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虽然两次获刑入狱,但长达8年多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杨新悔改。因为他并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邪恶本质。2018年2月刑满释放后,杨新又悄悄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接上了头,变本加厉从事邪教宣传活动。

          

          2019年7月29日19时许,公安民警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一出租屋抓获杨新,同时在其身上搜查到准备发给他人的存有大量“法轮功”宣传内容的U盘5个。随即,民警还在杨新位于南昌县外贸街的住处查获并扣押到大量涉“法轮功”邪教物品,包括139张SD储存卡、1个读卡器、20个U盘、43个U盘转接头、29张光碟、20台播放器、70张“真相币”、7部手机、1个麦克风、2张画像、1台戴尔笔记本电脑、10本书和刊物、320份宣传单、13份视频目录、10个“平安符”、79张书签、5枚印章等宣传“法轮功”邪教内容的物品。经依法鉴定,公安机关查获的U盘、储存卡、电脑中有大量“法轮功”邪教视频资料。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新曾因从事邪教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又从事传播邪教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且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20年6月15日,法院一审判处杨新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杨新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出上诉。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20年8月13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母亲呼吁儿子“回心转意”

          

          杨母告诉笔者,她有八个儿女,其中杨新年龄最小,从小聪明伶俐,也很听话,大人不用什么操心。但初中毕业后,他就开始变了,明确表示自己不愿继续读书,外出打工一走就是十几年,也很少跟家里联系,甚至连过年都不回来。

          

          后来,家人才了解到他在外面参加“法轮功”邪教被判刑了。前两年的一天,他突然回家了,杨母当时非常高兴,以为他这次回来后就不会再走,谁知道他第二天又走了,“我当时苦口婆心劝他别走,可他就是听不进去,头也不回地走了”。

          

          去年,杨母听说杨新在南昌又因参加“法轮功”被判刑,难过了好一阵子,她非常不理解,小儿子为何对“法轮功”这个害人的邪教执迷不悟呢?她觉得小儿子这大半生都被“法轮功”这个邪教给害了,“我经常半夜都会突然醒来痛哭,我心里真的很难过!”

          

          杨母说,当地政府干部来家里走访时,曾表示可以帮忙安排人陪她去监狱看望杨新,但她觉得自己年纪这么大了,还有高血压、颈动脉硬化等多种疾病,经不起这么远的路程颠簸,“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他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回家,或许我们娘俩还能有机会再见上一面!”

          

          笔者获悉,目前在监狱服刑的杨新,经过管教民警耐心细致的帮教,在思想上有了很大转变,逐渐认识到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害人的本质,还主动写下了许多书信,表示自己一定要痛改前非,努力摆脱“法轮功”邪教带来的噩梦,争取出狱以后过好自己的新生活。


        编辑:刘治深
        四川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