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8月25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省委政法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时任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2021年12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省委政法委反馈巡视意见后,赓即主持召开委务会,传达学习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对委机关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意义,对标对表巡视反馈的问题短板和具体要求,采取扎实有力举措,推动巡视整改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补强政法工作短板弱项、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先后6次召开省委政法委全委会、委务会和机关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推动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推进。组织召开委务会,审定《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省委政法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等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压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采取专题会、调度会等形式,定期掌握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整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对标细化工作举措。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有关要求,对标巡视反馈意见的4方面12大项问题,细化分解33个具体问题,组织相关责任处室认真研究,制定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91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今年1月12日,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结合分管工作,深入检视查摆问题,明确具体整改举措。
(三)加强督促检查。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部署推动分管部门巡视整改工作,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委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调度各处室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推动完善科学、务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驻委纪检监察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省委政法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对巡视整改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四)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整改工作。一方面,对于存在的具体问题现象,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督促各责任处室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照销号,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发挥制度固根本、管长远作用,制定印发《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平安四川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等,修订印发《委机关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省委政法委委务会工作规范》《委机关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健全制度规定,坚决防止反馈意见有关问题重复发生。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
第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对“履行党对政法工作领导职能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落实政治督察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组成专题调研组,全面了解市县党委政法委开展政治督察的实践做法,对接部分省(区、市)党委政法委工作经验,为提高政治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下基础。
二是认真谋划组织实施。将完善政治督察制度纳入2022年全省政法工作要点,计划今年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督察,确保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政法机关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结合省委政法委职能定位,研究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拟就省委政法委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开展政治督察,向省委巡视办提出制度化的工作建议。
2.对“推动政法单位压实‘从严治警’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深化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3月24日,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严格执行铁规禁令。制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宣传计划,持续深入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三是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推动省政法单位全面总结2021年各条线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切实指导、推动、监督“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四是做好教育整顿后续工作。加强与省纪委监委协调沟通,共同抓好后续工作。印发通知对深化肃清流毒影响、挂牌重大案件攻坚、违纪违法线索流转办理、存量案件线索清仓见底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12337”举报平台工作职责部门、工作流程、任务分工,持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
3.对“推进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挥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加强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协调沟通,分析研究省法官、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惩戒工作会议资料,有力推动省法官、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惩戒工作。
(二)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4.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和指导督查。积极与重庆市委政法委沟通,就建立执法司法一体化工作台账和两地各级政法机关完成情况进行联合通报、指导检查等方面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目前,正在拟工作台账及通知初稿,送审后与重庆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
二是强化人才交流培养。将指导推动各政法单位制定成渝两地人才联合培养计划纳入《2022年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并下发。目前,省检察院已与重庆市院签订互派干部交流挂职的意见,第一批人才交流已启动;省法院与重庆法院联合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法官300余名;公安厅与重庆市公安局加强领导干部异地交流挂职,目前已交流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
5.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集中评估,按照2019年《省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拟采取省委政法委监督指导、川商总会具体实施的委托第三方开展集中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待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6.对“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委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整合工作方案,将委机关高清视频会议、四川长安网等共12个系统的运维服务项目整合为委机关信息化综合运维项目。加快推进全省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
二是推动落实《四川政法智能化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落实专项经费,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依托全省政法大数据平台,推动项目建设。预计今年11月攻坚解决接口共享、协同应用、数据安全、流程闭环等关键性“难点”“堵点”;12月底完成政法系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功能模块开发。
(三)对“防范和化解社会领域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7.对“推动源头维稳、主动创稳、制度建稳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保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平安四川建设领导小组拟挂牌督办一批突出涉稳风险问题。
8.对“以责任查究倒逼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考评传导压力,平安四川办已于2021年底印发《平安四川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和《2021年平安四川建设工作考评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委督促检查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督促各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各地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主体责任。2022年初,平安四川办组织开展2021年度平安四川建设工作考评,已形成初步结果,将按程序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各地“点对点”通报,并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2021年9月实施综治领导责任制问责的县(市、区)开展中期评估检查。
9.对“推进信访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省委政法委机关信访事项办理质效,明确信访件交办督办的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对省委政法委机关信访件的处理流转和分析研判工作。2021年12月,按照全国教育整顿办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举报平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集中化解。
(四)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0.对“落实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制度、报告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召开委务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分析形势,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报省委宣传部。
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定期向省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2021年均已向省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11.对“宣传阵地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修订省委政法委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信息审校发布制度,规范编审流程。
二是从2021年12月起,分门别类建立信息审发台账,完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记录。截至目前,共形成台账记录3264条,做到了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健全完善《四川政法》“三审三校”制度、编辑职责制度等,进一步规范稿件编审签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明确编辑职责,落实审校责任。目前,修订后相关制度正在送审中。建立省法学会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编审流程。
第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对“主体责任落实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省委部署安排,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等有关省直部门,制定《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压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政法系统铁规禁令执行,持续推动全省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好转。
三是两次召开委务会,研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省委政法委机关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省委政法委机关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持续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3月份召开委机关2022年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3.对“领导班子对直属单位的日常监管缺失。对直属单位履行职责重视不够、监管不严,造成部分直属单位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研究,进一步优化政法研究所等直属单位的职能职责。
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出台《省委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工作规则》。
三是结合省委政法委代管省法学会机关实际,制定《省法学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省法学会党组会议工作规范(试行)》《省法学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试行)》。
14.对“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监督重点。制定《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2022年工作要点》,找准监督切入点,分类开展精准监督,及时反馈监督建议。
二是切实提升监督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项要求,执行好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省委政法委制定的22条具体措施,加强事前和过程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联系沟通,提升监督效能,形成“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巡视整改、平安四川建设、执法监督、案件评查协调、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的日常监督,加强对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掌握情况、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是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五是加强对机关纪委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驻在单位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为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监督、信访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加强协作沟通,形成监督合力。
(二)对“重点领域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5.对“挤占直属单位工作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印发《委机关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加强财政预算、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目前正在开展内部审计。
二是加强预算分配管理,督促牵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会议、培训、信息化、宣传等工作经费,提高预算和经费使用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6.对“直属单位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原则,省法学会已修订完善《四川省法学会机关经费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省法学会机关财务审批权限和流程。拟制《省法学会机关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加强财政预算、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日常财务报销审核、审批,确保报销资料、手续齐全。已修订完善中心《财务管理细则》《财务工作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中心财务审批权限和流程,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规范岗位工作纪律。
17.对“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委机关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单一来源的范围进行界定,从严把控审批程序,将部分性质特殊、不具备竞争条件的项目,按财政性资金管理要求报批后签订合同执行,新修订的《委机关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已印发实施。
二是已在财务预算管理平台中新增采购模块,实现编号建档、高效运转等功能,确保采购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18.对“省法学会课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目前正在送审。
二是深入研究并进一步明确了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和省社会科学规划办三方在“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管理中的职责,起草了《关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法治”专项课题的补充协议》,目前正在送审会签中。
(三)对“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9.对“查找问题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政法调研工作,认真完成中央、省委下达的调研任务。目前,组织完成推进四川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四川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调研活动,结合中央部委来川调研完成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四川省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等调研活动,深入查摆问题短板,及时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加大问题查找力度,督促各处室及时分析研究涉及领域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2021年度总结中,委机关各处室均针对性进行了问题查找。
三是今年1月分别向中央政法委、省委报送了2021年全省政法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均专门分析总结了当前全省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
20.对“发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简文件有关要求,收集各部门年度发文计划并督促执行。
二是加强发文审核,严格落实起草部门和办公室双重审核制度,着力降低错情发生率。
三是建立公文错情通报制度并制发第一期错情通报,督促各部门严把公文质量关。
四是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南》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分送各部门学习掌握,持续提升委机关公文办理水平。
第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1.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修订印发《省委政法委委务会工作规范》,对“三重一大”事项提请委务会研究作出进一步明确规范。
二是已制定印发《委机关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大额资金使用上委务会研究的标准、程序等。
三是拟制了《省法学会工作规则(试行)》《省法学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省法学会会长会议工作规范(试行)》《省法学会党组会议工作规范(试行)》《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工作规范(试行)》《省法学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送审。
22.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今年1月初,在充分准备基础上召开了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2月底,研究制定委机关“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年度创建计划,就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理论学习、责任落实等细化工作举措,现已提交省直机关工委审核通过并备案。
三是3月初开展了对各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
(二)对“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23.对“编制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四川省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等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规定,已于2021年下半年分批次统筹开展委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用好用活空缺编制数和职数。
三是进一步规范借调工作,缩减机关日常借调,修订完善《省委政法委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四是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次正处级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
24.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干部人事政策的宣讲力度,今年年初将干部人事政策系列培训纳入委机关干部培训计划,目前已组织开展干部个人事项、公务员职级晋升、工资福利3个专题宣讲,并陆续将不涉密的最新干部人事政策上传至工作平台供干部参阅。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政策规定要求,提升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对试用期干部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
25.对“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借助机关干部信息平台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严格把好委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审核审批、证件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6.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委务会今年以来已两次研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省委政法委机关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省委政法委机关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结合相关问题整改,明确全年工作行动路径。
二是于3月份召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近期,还将研究印发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定点帮扶工作要点。
三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有关机关党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制定相关党建工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措施,并开展督促跟进指导,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
27.对“机关党委作用缺失。机关党委召开会议不及时,研究事宜有缺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和有关方面同志认真学习相关条例和制度规定,听取工作汇报和工作建议,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和各委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二是坚持深挖症结根源,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组织部门党员干部认真查摆问题,对标《省直部门机关党委运行规则》,梳理工作难点堵点,集体研究思路举措。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已先后开展4次机关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重要决策部署,集中研究党建巡视整改、党员处分意见、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党务事项,明确专人专责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工作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切实履行好机关党委职能。
28.对“党支部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现场对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点评和民主测评,对支部基础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3月初,部署开展了党建工作督查,对委机关各支部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个逐项反馈工作意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和支部基础工作加强。
三是近期将制定出台“五好党支部”创建实施方案和机关党建责任落实考核办法两项制度性文件,针对支部台账管理、党员教育监督、党建制度规范以及责任考核评价等重要内容、重点环节作出全面部署安排,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夯实基层基础。
四是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培训计划,通过分类分级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加强支部基础工作。
第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一)对“部分问题未进行整改”问题的整改。
29.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书记办公会(现为委务会)采取提纲式记录过于简单’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对委务会记录格式、内容等进行规范,在《省委政法委委务会工作规范》中明确应详细记录审议议题委务会成员意见、发言等,确保议事决策过程得到全面、真实、准确反映。
(二)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0.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委机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不严格、不到位’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健全完善涉“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规范,修订印发《省委政法委委务会工作规范》,制定印发《委机关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委务会集体研究规定,及时收集掌握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并提请委务会研究。
31.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对政法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了解不深不透,化解乏力’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1年组织全省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了解全省政法干警对教育整顿成效的评价和干警思想状况,形成《2021年全省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报告》。
二是将推动常态化开展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纳入2022年省委政法委政治部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掌握全省政法干警思想动态。
三、全面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委政法委开展常规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政法工作和省委政法委的关心和重视,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全面的政治体检。抓好巡视整改,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提高委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持续用力、常抓不懈,不断把巡视整改引向深入,助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注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动真碰硬的举措,持续深入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部分已按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检查监控,防止问题反弹;对未达整改时限的问题,强化督促推动,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抓在经常、抓出长效,持续发力深化问题整改。
(二)注重抓源治本,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把“当下治”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聚焦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发展过程、影响危害,坚决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注重抓源治本、长治长效,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过程中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委机关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注重统筹结合,着力加强整改成果运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我省《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部署分工方案》文件精神,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相结合,着力推进巡视监督成果转化,以创新理念和改革思维破解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86303828;邮政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邮编:610041。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