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内江市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坚持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并行,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日前,内江市资中县某企业负责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当地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做资金流水假账及假合同的方式,与其他犯罪嫌疑人所控制的经济组织在未有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9张,发票总金额200余万元,税额30余万元,税价合计300万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由犯罪嫌疑人所经营的公司向资中县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
对于涉案的民营企业,办案民警通过实地走访,充分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生产规模、就业人员以及实际生产运营情况。同时,全面考虑企业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坚持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办案原则,大力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帮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认罪认罚的重要意义。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向税务机关退缴抵扣税款。
当地公安民警对此类案件的侦破,是内江市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以法治手段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成功实践。
为切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内江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出台,围绕优化涉企法律服务、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畅通物流交通渠道、织密织牢投资安全网络、强化审慎司法理念、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落实“首违不罚”、切实解决执行难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助力内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邹蕾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余力)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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