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通过寄递物流方式运输、贩卖毒品的案件,邀请极兔速递和美团从业人员远程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审判法官在线“云普法”。
2019年6月,被告人周某某先后多次使用手机“跑腿”平台将毒品从成都市青羊区由平台派遣的快递员送至龙泉驿区,期间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共计2000余元。快递员察觉异样后,向公安机关举报。2020年7月22日,民警将周某某挡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冰毒、麻古40余克。经法庭审理,原本在侦查阶段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的周某某当庭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日宣判。
为强化寄递物流行业禁毒宣传教育,案件全程直播,近千名快递员旁听庭审,直观感受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分别从识毒、拒毒、防毒三个层次讲解毒品的四大特征、三大危害,并就快递员发现毒品后的规范动作和举报奖励政策予以宣讲。
快递行业的兴起极大地便利了人民的生活,但绝不能让物流寄递行业成为涉毒犯罪的温床。本案中的快递员在派送订单时因察觉异样后及时举报,助力警方侦破毒案,应该为他的行为点赞。同时根据《成都市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其相应奖励。每个公民都要远离毒品,避免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为了禁绝毒品,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不仅需要寄递物流行业内部加强培训,提高寄递企业对毒品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3个100%制度,更需要全民一起参与,因为禁毒工作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行业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
温馨提醒
成都市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第七条 对毒品违法犯罪举报人应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生产、加工和制造毒品厂(点)的,根据毒品缴获量等相关案件情况,每案奖励1万元到20万元。
(二)举报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麻古等毒品的,按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
1.不满500克的,每案奖励1000元到5000元;
2.500克以上不满1000克的,每案奖励5000元到1万元;
3.1000克以上不满10000克的,每案奖励1万元到10万元;
4.10000克以上不满100000克的,每案奖励10万元到20万元;
5.100000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万元到30万元。
(三)举报涉及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麻黄素及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犯罪行为,达到法定定罪量刑标准数量的,每案奖励2000元到2万元。
(四)举报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内吸食毒品活动和地下吸毒窝点的,根据查获吸毒人员情况,每案奖励2000元到5万元;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举报本场所涉毒问题的,除按本规定奖励外,还予以额外表彰。
(五)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根据铲除量每案奖励1000元到1万元。
(六)举报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网上逃犯奖励1000元,每抓获1名省督逃犯奖励5000元,每抓获1名部督逃犯奖励1万元;提供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规定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
(七)对打击毒品犯罪、治理严重毒品问题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奖励5万元到50万元。
(八)其他应予以奖励的检举毒品违法犯罪的情形,可以酌情予以奖励。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电话:
028-110;028-84449110
成都市禁毒互联网举报渠道为:
www.scg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