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犯罪专项工作情况发布
一审审结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392件
近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犯罪专项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92件638人,同比分别上升89.37%、77.72%;一审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刑事案件31件60人,同比分别上升55.00%、3.45%;一审审结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8件74人。
发布会介绍,2022年4月,省高院下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专项审判行动的工作方案》,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度融合、一体部署、同步推进。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2022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92件638人,同比分别上升89.37%、77.72%。其中,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31件6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361件573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成都、绵阳、雅安等地法院均有对“地沟油”犯罪判处千万级惩罚性赔偿金的案件。
从严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针尖安全”。2022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刑事案件31件60人,同比分别上升55.00%、3.45%。其中,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案件28件57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7人,并处财产刑34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司法大数据分析的四川辖区审判执行和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四川药品安全指数位列第一。
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2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8件74人。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起,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起。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办理,深入推进专项审判行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前端治理,全力护航我省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