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和四川高院首次共同制定统一法律适用的审判业务文件
这是全国第一例!
12月28日,重庆高院和四川高院云签署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建工解答》)。据悉,《建工解答》是两地高院共同制定的首个统一法律适用的审判业务文件,旨在尽力消除法律适用方面的认识分歧,指导两地法院正确、统一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有效稳定市场预期,切实维护双城经济圈建设中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次发布的《建工解答》由17个问题组成,涵盖招投标、实际施工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农民自建住宅、审计意见、管理费等多个方面,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当事人请求以审计单位的审计意见作为确定工程造价依据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内部承包合同关系及其效力等问题,都是司法实践中高频易发但法律适用混乱的难点难题。
因建设工程参与主体多、施工周期长,明招暗定、“黑白合同”、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价认定难等问题长期存在,是需要着力治理的重点领域。《建工解答》在制定过程中经历了反复研讨和严密论证,广泛征求两地法院法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报最高法审查。据四川高院副院长刘楠介绍,在《建工解答》的酝酿过程中,多个问题形成了两种甚至三种观点,经过反复研讨和多次论证才找到“最大公约数”,形成于法有据、于理相合、于情相融的裁判规则指引。
党中央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纳入国家战略以来,四川省和重庆市建立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各方面各领域的务实合作不断深化,川渝两地三级法院的司法协作也在不断加强。据重庆高院副院长李生龙介绍,由两家高院针对某个领域的专业法律适用问题联合出台司法文件,在全国尚属首例,充分展示了川渝两地法院的司法智慧和责任担当,也为今后两地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提供了样本。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夏菲妮)